2013年9月20日 星期五

離港清稅2/2: 僱員應辦 ∕ 注意事項

僱員應辦 ∕ 注意事項
(由於本人非僱主,所以本不交代僱主部份。詳情按此見稅務局相關文件)

不遲於預計離港日期︰

1) 通知稅務局 (致電 187 8022 或 電郵 taxinfo@ird.gov.hk 或 郵寄 香港告士打道郵箱 28777號)
並提供以下資料︰

   - 姓名
   - 身份證號碼
   - 檔案編號 (如知道的話) [編︰我提供了我網上報稅的稅務編號]
   - 地址及聯絡電話

2) 提交報稅表 (BIR60)   [編︰稅務局收到你的通知後會主動寄到府上]

3) 親臨稅務大樓 [編︰建議先致電187 8022查詢,免得白行一趟]
    為加快辦理清稅手續,你亦可親身到稅務局下列地點辦理有關手續。
    請擕同 IR56G 表格 [編︰通知稅局後,稅局會要求僱主填寫並給予副本給僱員]
    糧單及證明文件以支持所申索的扣除項目∕免稅額。

離港前︰

1) 繳交稅款 [編︰否則僱主會扣起尾糧給稅局幫你交稅]

2) 繳清稅款後到,到稅務大樓 7 樓收稅組領取「同意釋款書」[IR607] 副本
    辦公時間︰星期一至五: 上午 8 時 15 分至下午 12 時 30 分 及 下午 1 時 30 分至 5 時 30 分

發出「同意釋款書」的所需時間:
-現金、EPS、自動櫃員機或銀行本票:即日
-繳費靈或經互聯網:在本局收到付款機構的確認通知後大約兩個工作天
-私人支票:大約 10 天

 [編︰即如用現金/EPS/銀行本票,1及2是可於同一天完成辦理]

只要帶同「同意釋款書」[IR607] 副本給僱主,僱主便會出尾糧給你的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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