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2月29日 星期日

搶救成功? 76/289

經過十小時的昏睡,似乎昨晚的搶救措施有點效果。
至少沒有昨晚那種頭很熱、身很冷的感覺,身體有感覺到暖而且有力。

今朝出門發現四周都結霜了!

因為聖誕放假的緣故,菜來貨的日子延遲到星期天,所以同事要我今天返工。
前兩天跟他們說了,我星期天已安排了活動,所以回來包菜沒問題但要提早5點收工,疑似老闆老婆或女友的Irene也答應了。
於是,5點的時候我便換好衣服,然後跟Irene交待工作的細節便準備離開。

離開前Irene卻叫我等一下,說老闆想見我。
等了約十分鐘,老闆有點不耐煩地問我,我在做甚麼,說沒有他許可我不能離開!
我把事情的始末大約講了一下,他便說要我記著他才是老闆,說我沒有跟他講早走的事情,所以命我立刻換衫,要7點才能收工!!
坦白說,這真的令我非常不好受,幸好我只是約了朋友想要聊聊天,取消也不難。
但事實上,這令我認清一個事實是,這並不是一個可以久留的地方!!

這工作本身已是不合理的刻苦,人工又沒達到法定的最低工資。
我願意在原來放假的日子回來工作,是我賣給公司的人情,但你卻用合約來大我說公司有權改變我的工作時間和地點。
本來我約朋友是要談談稍後去旅行的事情,但我現在確信我老闆一定不會准我請一兩天假去玩,若然我要去玩,相信要辭掉這份工才可…

回到家,房東跟教會朋友打邊爐,留了這東西給我,真的成為我今天唯一的安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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